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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及委托理财活动的九种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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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阅读: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及委托理财活动的九种主要表现形式

2009年10月21日
当前,利用网络等媒体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委托理财活动蔓延势头未止,甚至愈演愈烈,形势和手段更加复杂多变,成本低,传播快,点多面广,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欺诈性更强,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现列出九种常见非法咨询活动及委托理财活动的表现形式,提高投资者对这些非法行为的认识。
1、虚假承诺高收益。这些机构或个人通常从劳动市场或网络招聘无任何证券业务经验的业务员,将业务员的收入与所拉客户,资金数额挂钩;通过业务培训,统一口径欺骗投资者;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以及电话推销,以推销“黑马”,“涨停板”股票,保证高额回报为诱饵,抓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了解不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急于赚钱或弥补亏损的心理蛊惑投资者,向投资者收取高额咨询费或会员费,胡乱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损失。
2、推销炒股软件。一些所谓的软件公司、科技公司向投资者推销炒股软件、模拟炒股软件或电子证券刊物等信息产品,宣称炒股软件等产品具有专业选股功能,能够准确把握买点和卖点,同时公司专家团队通过炒股软件论坛、手机短信、QQ等渠道向投资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可以确保投资者盈利。其表面上推销炒股软件,但在后续服务中为客户荐股和股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实质是变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分析师无证券执业资格。一些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所谓的分析师,以专家、老师免费诊股或免费提供金股为诱饵,引诱投资者发送短信或拨打其提供的热线电话,获取投资者的电话号码后再通过业务电话营销话术诱骗投资者入会,有的仅将网站或其他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提供给投资者,诈取会员费、服务费。
4、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荐股。一些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开办网站或开设炒股博客、QQ群、UC视频聊天室等网络互动平台,发表大量股评和荐股信息,以推荐黑马、免费荐股及诊股、保证收益等为名公开招揽客户,非法提供荐股服务,诈取投资者的费用。
5、冒充知名的证券经营机构。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冒充知名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使用与知名证券经营机构相似的名称,通过设立网站或电话营销,以实施操盘工程或“做庄”计划等为名招收会员,诱使投资者上当,接收其证券投资咨询或委托理财服务。
6、以代客操盘为陷阱。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或电话、短信等公开招揽客户,宣称可以提供一对一指导和代客操盘,以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保证本金安全为诱饵,获取客户账户交易密码代理操作股票账户,或者由客户将资金汇到指定账户直接由其统一操作,双方约定收益按一定比例分红。投资者将资金打入其账户后,不法机构或个人往往宣称其投资已获利,并提供虚假的盈利对账单诱使客户不断汇款。一旦客户要求分红或者退款,不法机构或个人往往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玩“失踪”。
7、以涨停股为诱饵。一些所谓的私募操盘机构或个人收市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投资者推荐明日涨停股,宣称正在招募实施坐庄计划,通过推荐涨停股验证其实力,所推荐的相关股票往往在第二天开盘即涨停,有的甚至连续两天均涨停,以此引诱投资者,并吸收投资者入会,向投资者收取“坐庄费”或咨询费,但投资者接盘后相关个股往往冲高回落并持续大跌导致被套。
8、对外声称私募基金。一些不法机构开设网站,对外宣称为合法的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以证券投资管理和企业资产委托管理等为主业,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发售证券资产集合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并每日公布证券资产集合产品和净值、收益率等指标,引诱投资者购买其产品。其网站往往还有会员荐股等栏目,非法发布荐股和股评信息。
9、假冒证监会或交易所工作人员名义。一些机构和个人为更快地敛财,甚至直接冒充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欺骗投资者,招揽投资咨询业务,不仅属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还涉嫌诈骗。
  http://www.csrc.gov.cn/pub/hunan/xxfw/tzzsyd/dfzt/200910/t20091027_166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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